4月12日, 國家商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同意《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現予以發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發布,意味著我國電子煙長期以來無國家標準生產階段的完畢,對行業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標準《電子煙》由全國煙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履行,主管部門為國家煙草專賣局。記者查閱《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詳細條款發現,所有的電子煙產品都必須依照國標進行生產,依照國標允許增加的101種增加劑進行定量增加。霧化物中的煙堿濃度不應高于20mg/g,煙堿總量不應高于200mg。 同時,《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對電子煙開釋物中甲醛、乙醛、丙烯醛等物質的開釋量進行了嚴厲規則,并要求電子煙煙具應具有防兒童發動功能和避免意外發動的維護功能。 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電子煙管理辦法》《電子煙國家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提出自5月1日起,全面禁止出售煙草口味以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增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2017年10月,電子煙國家標準制定方案下達,但自2019年6月開始,這一方案的狀況一向停留在“正在同意”。直到2021年10月,這一方案的狀況突然退回為“正在審查”。2021年11月30日,《電子煙》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發布,在電子煙煙具、霧化物、開釋物、產品標志等方面做出強制性規范。國家商場監督管理總局同意《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子煙國標今日正式公布!10月1日起施行
4月12日, 國家市場監督辦理總局、國家標準化辦理委員會批準《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現予以發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