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日起,《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生育掛號管理方法》正式實施。 《方法》明確了生育子女無須再審批,實行全口徑生育掛號準則,并在掛號流程、處理資料和處理時限等方面愈加優化、愈加便民。本次《方法》將“生育掛號證明”更改為“生育掛號憑據”,并明確了“生育掛號憑據是處理機構為掛號人處理生育掛號時出具的憑據,不作為相關生育行為是否契合《條例》的根據”,強調了生育掛號的中立性和客觀性,僅作為人口監測的作業手段,而不再成為限制大眾生育的工具。 同時,對處理生育掛號的掛號主體也作了拓寬:連續了未婚生育人群能夠處理生育掛號的規則;不限制掛號主體的戶籍,在本省居住的外省戶籍人口均可處理生育掛號;不限制處理生育掛號的孩次,不管是三孩以內仍是三孩以上,均能夠處理生育掛號;不限制處理的地址,不管是戶籍地仍是現居住地,均能夠處理掛號。 來源:南邊+、財經網
2022年5月1日起,《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生育掛號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辦法》清晰了生育子女無須再審批,實行全口徑生育掛號準則,并在掛號流程、處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