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學(廣州)由廣東省人民政府依法進行管理,并依法展開教育教學活動。校園展開本科和碩博士層次教育,按照國家統一招生政策規定招收本科生,頒布香港科技大學(廣州)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及香港科技大學學士學位證書,根據有關規定實施香港科技大學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教育,頒布香港科技大學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證書。校園第一批開設人工智能、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能、智能制作工程等三個本科專業,以及先進材料、智能交通、微電子等15個碩博士專業。校園辦學地址位于廣州市南沙區。 香港科技大學(廣州)是經教育部同意建立的第三所內地與香港協作大學,前兩所分別為2005年建立的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和2014年建立的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此外,香港城市大學(東莞)近日也獲同意備建立,待完成籌設作業后,可向教育部請求正式建立。教育部同意正式建立香港科技大學(廣州)
香港科技大學(廣州)由廣東省人民政府依法進行辦理,并依法展開教育教育活動。學校展開本科和碩博士層次教育,按照國家統一招生政策規定接收本科生,頒布香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