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金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事例:劉女士與老公結婚后,長時間在家照顧家庭。她得知老公在2年間多次向一女子轉賬,累計達10萬余元后,要求該女子還錢遭回絕,便訴至法院。法院以為:該女子與劉女士老公往來過程中,尤其特別節日期,頻頻轉賬520、5200、1314等有特別意義的金錢,認定兩邊已打破正常往來規模,判定該女子全額返還所得金錢。老公2年轉異性10萬妻子申述全部要回
近日,瑞金人民法院發布一起案例:劉女士與老公結婚后,長期在家照顧家庭。她得知老公在2年間多次向一女子轉賬,累計達10萬余元后,要求該女子還錢遭拒絕,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