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袁隆平院士聲譽、榮譽,當庭抱歉! 5月1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組成七人合議庭,由副院長翟紅擔任審判長,對公益訴訟申述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訴被告張某損害著名農業科學家袁隆平聲譽、榮譽一案揭露開庭審理,當庭宣判被告張某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國家級新聞媒體揭露賠禮抱歉、消除影響。 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訴稱,被告張某于2021年5月22日至5月24日期間利用境外信息網絡平臺,揭露宣布、轉推凌辱、誹謗袁隆平院士的推文共計9條,相關推文被別人留言10條,被轉推36次,被點贊275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豪勇士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在經依法征詢袁隆平院士近親屬的贊同后,向天津二中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張某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揭露賠禮抱歉、消除影響。 庭審中,合議庭環繞張某是否實施了損害英豪勇士榮譽、聲譽的行為,是否應承當相應的民事責任的爭議焦點進行現實調查和法庭爭辯,在查明現實的基礎上,對案子進行了評議并當庭宣判。合議庭經審理認為,張某在網絡平臺上揭露宣布不實言論,褻瀆了袁隆平院士的業績和精神,丑化了袁隆平院士的形象,貶損其聲譽,超出了言論自由的合法范圍,片面上存在明顯差錯。其行為不只損害了袁隆平院士的個人人格尊嚴,并且傷害了社會公眾的感情,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故依法判定,被告張某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國家級新聞媒體揭露賠禮抱歉、消除影響。 宣判后,被告張某表明服從判定,并當庭宣讀了向袁隆平院士及其親屬的致歉信,對其宣布的不妥言論向袁隆平院士及其親屬致以誠摯的歉意,對其行為表明深深的悔恨,并確保以后絕不再宣布損害英豪勇士聲譽的不妥言論。人民日報-有品質的新聞
侵害袁隆平院士聲譽、榮譽,當庭道歉! 5月1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組成七人合議庭,由副院長翟紅擔任審判長,對公益訴訟申述人天津市人民檢詆毀戍邊英雄內容察院第…